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与旧版变化

发布日期:2020-07-06 20:00:01 浏览次数:

<第 1 期>

1 总则

所述旧版,即指现行版本,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版)(以下简称“旧版”)。

变化 1标准的名称

由旧版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改为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名称的变化,更多地表明,由原来的针对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的操作性规范,变化为要求性、规定性的标准。

变化 2控制室内环境的污染物

新版标准控制的污染物,由旧版的5种增加到7种。

旧版:氡、甲醛、氨、苯、TVOC;

新版: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

变化 3 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民用建筑分类

新版 Ⅰ类,增加“居住功能公寓”“学生宿舍”划入;同时将旧版笼统的“医院”“老年建筑”更加细化明确为“医院病房”和“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

新版基于上述的细化明确,那么除了“医院病房”外医院的其他建筑,如门诊大厅、检验、治疗等医院建筑,则可划至Ⅱ类。

同样,除了“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外的老年建筑及设施,如娱乐文化室、运动活动场所、饭堂、诊疗室等老年建筑,则也可划至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