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磅: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发布一年后实施执行

发布日期:2019-06-29 13:37:57 浏览次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两项包装饮用水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该两项标准将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实施,即2019年6月21日实施。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作为这两项标准的承担单位,在制定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进行行业调研,组织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讨论,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反馈行业意见等等。最终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这两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重点抢先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该标准代替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细化了四类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定义;

2、 修改了水源要求;

3、 加严了感官要求,将“色度”指标限值由15度降低到10度,将“浑浊度”指标限值由5NTU降低到1NTU;

4、 修改了界限指标,“碘化物”不再作为界限指标;

5、 从严了个别限量指标,将“耗氧量”指标限值由3.0mg/L降低到2.0mg/L;

6、 原标准中涉及的亚硝酸盐、硝酸盐、砷、镉、铅、汞污染物指标不再单独规定,要求直接符合GB 2762的规定;

7、 加严了微生物要求;

8、 删除了标志条款中的部分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该标准代替GB 19304-2003《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和GB 16330-1996《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与GB 19304-2003GB 1633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按照GB 14881调整了标准结构;

2、 修改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品类的包装饮用水;

3、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4、 修改了生产用源水的水质监测要求;

5、 修改了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6、 增加了源水采集卫生要求;

7、 修改了厂房和车间、设施和设备要求;

8、 增加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9、 增加了附录A“包装饮用水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GB 8537-2018与GB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变化对照表2018版标准正文内容从5页缩减到3页,条款从8条缩减至4条,简洁不少。主要变化如下表:

序号

2008版

2018版

说明

1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范围简洁明了,删除了2008版的“2规 范性引用文件”条款。

2

3 术语和定义 4 产品分类

2 术语和定义
2.1 饮用天然矿泉水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 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 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 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 、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 范围内相对稳定。
2.1.1 含气天然矿泉水
2.1.2 充气天然矿泉水
2.1.3 无气天然矿泉水
2.1.4 脱气天然矿泉水

定义没变,产品分类也还是4种,2018 版把原“3术语和定义”及“4产品分类 ”合并在“2术语和定义”条款中。

3

5 要求
5.1 水源要求 5.2 水质要求 5.2.1 感官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水源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 采集。水源的卫生防护和水源水水质监测 按照GB19304执行,水质监测项目应符合 3.3(锰、耗氧量除外)、3.4和3.5的规定

2018版对源水水质监测项目中不包括 3.2感官要求和锰、耗氧量(个人猜测 用意是可以通过水处理工艺解决,所以 无需监测)。

4

表1 感官要求 色度/度≤15 浑浊度/NTU≤5

表1 感官要求 色度/度≤10 浑浊度/NTU≤1

新标准色度和浑浊度要求更高,和 GB19298包装饮用水保持一致(饮用纯 净水除外),经过水处理后肯定没问题

5

5.2.2 理化要求 5.2.2.1 界限指标 8项

3.3 理化指标 3.3.1 界限指标 7项

界限指标删除了碘化物,个人猜测是因
为有碘盐了居民现在不缺碘,何况碘摄
入过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自身
免疫甲状腺病和乳头状甲状腺癌。

6

5.2.2.2 限量指标 18项
5.2.2.3 污染物指标 6项

3.3.2 限量指标
18项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1、2008版污染物指标5项(亚硝酸盐除 外)并入2018版限量指标; 2、2008版限量指标中的砷、镉、铅、 汞、硝酸盐和污染物指标中的亚硝酸盐 共6项合并为2018版的污染物指标,直 接参照GB2762,指标不变; 3、2018版限量指标中耗氧量由原 3.0mg/L降为2.0mg/L。

7

5.2.3 微生物要求 表5 微生物指标 表6 第二次检验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

2018版微生物一次取样数5个,且限量 都是0,也就是说5个样品的4个微生物 项目检测结果都必须是0才合格。 (2008版是先取1个样,检测4项如都为 0则合格;如检测结果有1的,则二次取 样4个再次检测,最多有1个样品检测结 果为1的则视为合格)。更严格了。

8


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应该是针对
充入的二氧化碳。

9

5.3 加工工艺要求
6 检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4 其他
4.1 在水源点附近进行包装,不应用容器 将水源水运至异地灌装。
4.2 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GB7718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
b) 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 固体以及主要

1、2018版删除了加工工艺要求,仅保 留2008版“5.3.3 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 至异地灌装”; 2、2018版把原检验方法合并至各项目 指标表格的最后一列; 3、删除了检验规则;

4、删除了原“8 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仅保留原“8.1标志”主要内